香港特區(qū)行政長官選舉提名將于2月20日開始
新華社香港1月27日電(記者蘇萬明)香港特區(qū)選舉管理委員會(選管會)27日根據(jù)《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》(第541章),發(fā)表2022年香港特區(qū)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。2022年香港特區(qū)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將于2月20日開始,至3月5日結(jié)束,選舉將于3月27日舉行。
選管會主席馮驊介紹,本次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以2016年10月發(fā)表的指引為基礎,作出適當及必要的修訂。主要修訂共有約50項,反映了相關選舉法例的修訂,主要包括修訂后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、《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(綜合修訂)條例》等。
根據(jù)新修訂的選舉法例,2022年香港特區(qū)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于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,并在選舉委員會的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不少于15名委員的提名。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只可提名一名候選人,并且不能撤回或撤銷。
根據(jù)香港基本法附件一,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(資審會)負責審查并確認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的資格。資審會可要求選舉主任提供意見,也可以根據(jù)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審查意見作出決定。
行政長官須由選舉委員會委員經(jīng)一人一票、不記名方式投票選出。有競逐的選舉和無競逐的選舉均須進行投票,候選人須獲得超過750張有效選票才能當選。
有競逐的選舉第一輪投票時間是今年3月27日上午9時至11時,取得超過750張有效選票的候選人即在選舉中當選。如有3名或以上候選人,但并無任何一名候選人在第一輪投票中取得超過750張有效選票,就會舉行第二輪投票。第二輪投票在3月27日下午3時至4時舉行,原則上供淘汰后剩下的最高票兩名候選人競逐。
只有一名獲有效提名候選人參選的無競逐的選舉中,進行投票的時間是今年3月27日上午9時至11時。候選人取得超過750張有效的“支持”票即在選舉中當選。
選舉事務處會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設立一個主投票站,供選舉委員會委員就行政長官選舉進行投票。中央點票站設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。點票會于在場的候選人、選舉代理人或監(jiān)察點票代理人的監(jiān)察下,由點票站工作人員人工進行。
指引也列明了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選舉開支的最高限額由1570萬港元增加至1760萬港元。候選人招致的選舉開支不可以超過法例規(guī)定的最高限額,否則即屬違法。
第六屆香港特區(qū)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及委任選舉主任的公告27日刊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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