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香港《明報》報道,兩位香港《南華早報》的記者,年初拍攝水貨客活動時,突然遭兩個男人襲擊。兩人向法官承認襲擊罪,被裁判官輕判社會服務(wù)令,得知結(jié)果后他們喜上眉梢,笑著離開法庭。一名紅衣親友特別興奮,離開法庭后開心到跳舞。
事發(fā)2月28日,《南早》記者謝美芳同曾愛盈在上水站采訪,其間被告鄭成榮(51歲)同李克(51歲)突然沖前,先爆粗鬧兩名記者,后用手推搡及掌摑記者。
裁判官雖然說兩名被告行為具侮辱性兼且令人厭惡,但決定輕判他們分別100及60小時社會服務(wù)令,并各自向記者賠償1000元(港幣)。被告的紅衣親友一出法庭,先做出一招“大鵬展翅”,之后就化身“跳跳虎”,手舞足蹈。